浸會精神 Heritage of Baptists
浸會精神與傳統
。 聖經是信仰的唯一權威
聖經是信仰與生活的唯一權威。
聖經是上帝的話,安定在天,直到永遠。神的話是我們得救、得永生的憑藉。
聖經是聖靈感動作者,將上帝的啟示寫出來;聖靈也感動讀者,使我們接受、並遵行。
聖經的話是永恆的真理,永不改變,都要應驗。聖經是浸會信仰的唯一根基。
。 地方教會的獨立自主權
新約聖經中所啟示的教會,是使徒們與受浸的門徒們在各地奉主的名建立的有形的地方教會。各個地方教會間沒有上下轄屬關係,都是各自直接向上帝負責,都是獨立自主的地方教會。
浸信會教會所實行的管理制度,是會眾制,是根據聖經的權威,神主民治的原則,由地方教會的會員處理地方教會的事。
。 個人信仰的自由與平等
上帝造人賦予人信仰自由的權利。各人可以自由選擇自己所要做的事,但必須負後果的責任。人的良心和受造之物告訴人有神,使人無可推諉。然而,上帝不勉強人的信仰,耶穌說:「若有人要跟從我…」,「人若不重生,就不能進上帝的國。」上帝愛世人,祂願意萬人得救,明白真道。耶穌是世人的救主,唯有相信的人才能得救,不信的人必被定罪。
信徒得救的地位是平等的。人人都犯了罪,任何人不論在信主之前的背景地位怎樣,信主得救的地位都是平等的,都成為上帝的兒女,都因信稱義,都承受永生,都成為被分別為聖的聖徒。
信徒事奉的地位是平等的,都是君尊的祭司。「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,是有君尊的祭司,是聖潔的國度,是屬神的子民,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。」都當獻上自己為活祭,都當為萬人代求,都當盡心盡力事奉上帝。
。 浸信教會間之彼此合作
浸信會教會是獨立自主,只有一位元首就是基督耶穌,沒有任何組織能操縱地方教會。然而,各地方教會間應有互相依存、幫補,彼此合作、關懷的關係,藉以集中力量作地方教會所不能作的工作。在基督福音的大使命上,在上帝國度的聖工中,與信仰相同的基督教會同心同工。
此種合作關係必須不妨害地方教會的獨立自主權,必須防範造成特權與個人主義的危險。
。 教會禮儀的實際與象徵
浸信教會有兩個簡明的禮儀,就是主餐與浸禮,都是紀念已成功的事實:耶穌替代世人的罪而受死、埋葬與復活。
1. 浸禮:浸禮不等於赦罪的救恩,人得救是因著信。
浸禮說明信徒與基督聯合,與基督同死、同葬、同復活。信徒進入水中表明與主同死,倒在水中表明與主同葬,從水裡上來表明與主同復活。信徒必須親自表明自己已經相信耶穌是基督,是上帝獨生的兒子;相信耶穌死而復活,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、生命的主;並且清楚地向上帝認罪悔改,成為新造的人。
受浸乃是遵奉主耶穌基督的命令,學習主耶穌基督的榜樣,在主前,在人前作見證並宣告一生跟隨主。
2. 主餐:領受主餐為的是紀念主,直等到基督耶穌的再來。
主餐的餅與杯是表徵,主餐的餅象徵主的身體,主餐的杯象徵主的血,是提醒信徒對耶穌所說:「這是我的身體……這是我的血」,永誌不忘。
餅被擘開表明耶穌基督的身體被釘十架而破碎;杯表明耶穌基督的血從身體流出。主耶穌說:「你們如此行,為的是紀念我。」凡信而受浸的人,都應當領受主餐紀念主。
。 政治與宗教的完全分立
政教合一的制度,是在主耶穌基督再來時實現,建立基督的國度。
政教分立是上帝在此時代的旨意,是聖經啟示的原則。歷來有許多國家採行政教合一,宗教領袖高於政治領袖,人意假託神旨,形成以教干政。也有教會被納入政府體制,政權凌駕教會,使教會世俗化。
耶穌基督說:「該撒的物當歸該撒;上帝的物當歸給上帝。」聖經教訓:在上有權柄的,人人當順服他,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。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。但聖經又說,順從上帝不順從人是應當的。基督是教會的元首,是教會的頭,教會順服上帝的旨意,遵行聖經的真理。
。 浸信會與普世教會團契
浸信教會遵照聖經教訓實行地方教會的真理,但也看重與普世教會的團契,與其他教會交通合作。尤其在基督福音大使命、普世傳道,以及領人歸主的聖工上,盡量與眾教會合作,同心同工興旺福音。
凡在基督裡因信得救的,都是上帝的兒女,都是主裡的弟兄姊妹。雖然在不同的教會裡,我們相信聖徒可以照主的心意團契,一神、一主、一靈、一信、一浸、一體,凡事謙虛、溫柔、忍耐,用愛心互相寬容、用和平彼此聯絡,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,聖徒各盡其職,建立基督的身體,直到在真道上同歸於一。
聖經的權威:
聖經是神所默示的,目的在救贖,其內容為真理,正確無誤。唯獨聖經是神審判人及量度信條、教義的最高標準。耶穌基督是「道」成為了肉身,祂是解釋聖經的中心和權威,沒有任何人或機構高於祂。因此浸信會中沒有其他信約權威要求信徒服從。
信徒的教會:
教會是主耶穌親自設立的,是蒙基督寶血救贖的群體。無論是普世的教會,包括歷代以來所有凡因信耶穌得救的人,或是本地教會,指在地上有形的信徒組織,成員都是因信稱義、彼此交通、遵守主耶穌的教訓和廣傳福音的。
自主的教會:
聖靈隨自己的心意賜恩賜給教會,信徒應尋求領受神在各教會獨特的旨意,因此教會應是自主的;會務的最終決策機構是由該浸信會會友組成的會友大會。在地方教會之上,再沒有更高的人為宗教組織叫地方教會服從。
自由的崇拜:
浸信會相信聖經是基督信仰最高的權威,認信基督是唯一形成教會的條件。信徒能在聖經中明白神的啟示,按聖經吩咐及聖靈在各信徒群體中的引導,自由的組織不同形式的教會及採用不同方式敬拜,不用任何人為組織的批准。
信徒皆祭司:
每位信徒都具有祭司身份,藉著聖靈的引導,能領受神的旨意。牧師、執事也只有與信徒相同的祭司身份,因此教會應透過民主的體制,共同尋求神的旨意。信徒應努力明白聖經真理,積極參與教會事奉和決策,體現民主治會的精神。
信徒的浸禮:
浸禮是主耶穌給信徒的命令,是一個很有意義的象徵和見證。依照主耶穌的方式,浸禮是整個人全身浸在水裡,象徵與主耶穌同死、同埋葬、同復活。聖經裡接受浸禮的,都是已經信主的人。浸禮本身並無拯救作用;嬰孩受浸也沒有聖經根據。
主餐禮儀:
主餐是耶穌為信徒所設立的,目的在記念主的死並等候主的再來。主餐是象徵禮儀,而非聖禮;主餐本身沒有神秘的力量叫人得救、得福或得靈力。在新約聖經裡,所有領受主餐的人,都是已經信了主及受了浸的。
普世差傳:
浸信會重視主耶穌大使命的實踐,是現代普世差傳的先鋒,浸信會的宣教工作遍及世界各地。透過教會的宣教教育、神學院的訓練和聯會的支援,浸信會按神的呼召,差派宣教士、支持短宣隊和關懷社區,在各地宣教,建立教會。
福音精兵:
浸信會對福音非常重視,相信大使命的確實性和逼切性。傳福音乃是每個信徒的責任,也是信徒愛人的重要表達,因此浸信會本著基督的愛在福音事工上不遺餘力,透過各種媒介、活動和研究,讓人明白並接受主耶穌的福音。
聖經教育:
浸信會著重會友的聖經教育,透過主日學、團契、小組及各種教會活動,讓每個會友有系統地學習聖經真理,以致信徒能明白神的心意,活出榮神益人的生活。浸信會也透過興辦學校和神學院培訓人才、廣傳福音、拓展天國。
教會合作:
浸信會按著聖經真理和主的愛,彼此服事及互相合作,在各地區組織浸信會聯會。聯會集合各堂會力量,在神學教育、宣教及支援教牧同工等事工上服事地方浸信教會。聯會是民主和自由參加的,並不是宗派管理機構,而是眾浸信教會的僕人。
政教分離:
在歷史上,浸信會是宗教自由的戰士,相信信仰自由是天賦的權利。政府的職責在於社會及公安事務,政府之政策不應干預、優待或歧視任何宗教。信徒作為國家公民,應守法及積極參與社會及政治事務,作鹽作光,締造更公義和美好的社會。